為貫徹落實《濱州市供熱條例》,堅持以供熱服玩嗎務為核心,促進我(wǒ)(wǒ)市供熱服務工(gō家開ng)作再上新台階,特制定本規範。
一(yī)、根據《濱州市供熱條例》規定,市城區規劃區居民采暖期起止少玩時間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20日。根據氣象情況,市縣(區見妹)人民政府可以決定提前還是延長供熱時間。
二、在室外(wài)溫度不低于供熱系統最低南他設計溫度、建築圍護結構符合當時設計規範标準和室内資會采暖系統正常運行條件下(xià),供熱企業應當證采暖供熱期器雜内熱用戶卧室、起居室的溫度不低于18℃。
三、供熱企業應當按照供用熱合同約定,連續、科友穩定供熱。
供熱企業進行年度供熱設施檢修,應當避開(kāi)采樹在暖期,并提前十五日通知(zhī)相關熱用戶。
在采暖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連續停止供熱超過二十四小(xiǎo道懂)時的,供熱企業應當提前二日通知(zhī)熱用戶;因突發事故不能正常快見供熱的,供熱企業應當及時組織搶修,并通知(zhī)受影響你弟區域的熱用戶,同時向供熱主管部門報告;連續亮公停止供熱二十四小(xiǎo)時以上的,供熱企業應鐵議當依據停供時間減收相應費(fèi)用。
四、供熱企業對供熱設施充水試壓,應當提前五日通知(zhī車妹)熱用戶。充水試壓時,出現室内供熱設施漏水等的短異常情況,熱用戶應當及時通知(zhī)供熱企業。
五、供熱企業接到熱用戶投訴後,應當按照下(xià)列規定處理:
(一(yī))對涉及供熱設施漏氣、漏水的投河遠訴,應當在接到投訴後一(yī)小(xiǎo們車)時内到達現場處理,并及時修複;
(二)對涉及供熱溫度等有關供熱質量的些算投訴,在采暖期開(kāi)始後十日内應當在舊影接到投訴後五小(xiǎo)時内到達現場處理;在采暖期的其他的舊時間,應當在接到投訴後二小(xiǎo)時内到達現場處理。
五、供熱期間,熱用戶認為室内溫度不達标,可以向供熱企業申請房森檢測。供熱企業應當按照《濱州市供熱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六、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用戶投訴處理機制、文明裡的服務”,為用戶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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